近日,央行广东省分行公布了对易联支付的行政处罚信息。处罚信息显示,易联支付有限公司(简称“易联支付”)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处分,没收违法所得130.24万元,并处罚款565万元,罚没款合计695.24万元。

  同时,时任易联支付董事长、总经理谭威强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时任易联支付董事长助理林东潮、时任易联支付高级销售经理胡孝儒分别被罚7万元。

  资料显示,易联支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亿。易联支付获有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可从事移动电话支付、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广东)。此外,易联支付还具有跨境人民币支付许可和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许可两张牌照。

  就本次罚单的具体情况以及整改事宜,中国网财经联系了易联支付进行核实与采访,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罚单延续了双罚的状态,金额上对比今年的罚单来看属于中位数。但支付机构仍然需要引起注意,合规性以及成为重中之重,特别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5月份正式实施。”博通咨询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易联支付首次收到央行大额的罚单。2021年7月,易联支付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257万元罚款。时任易联支付董事长兼总经理谭威强因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9.5万元罚款;2019年1月,易联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央行广州分行合计罚没350.56万元。